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招生政策 > 正文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4-05-31 点击: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 在校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优惠政策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入伍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学技术等。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此外,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根据攀委办发[2022]5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从攀枝花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0000元,专科毕业生25000元,在校生1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二、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享有如下优待

(一)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可以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高职(专科)学生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五)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三、在择业就业方面,还享有如下优待:

(一)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

(二)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